REACH檢測簡介
歐盟REACH法規(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是歐盟基于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的長遠考慮于2006年12月立法通過的一項化學品管理法規,該法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并于2008年6月1日開始實施。 法規長達849頁,歷時7年才完成,被譽為歐盟歷史上最為復雜的法規,同時也是過去20年中最為重要的一項法規。
化學品的分類
在REACH法規下,化學品被分為三大類:物質、混合物、物品。
物質:是指在自然狀態下(存在的)或通過生產過程獲得的化學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為保持其穩定性而有必要的添加劑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雜質,但不包括不會影響物質穩定性或不會改變其成分的可分離的溶劑。
混合物:是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物質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該混合物是生產者按照一定的比例人為進行混合而得,如色母粒、助劑母粒等。
物品:是指在制造過程中獲得特定形狀、外觀或設計的物體,這些形狀、外觀和設計化學成分更能決定其功能。
相應的義務
物質或配制品中的物質
在REACH法規下,所有在歐盟境內生產或者進口到歐盟境內大于1噸/年化學物質的企業都需要對其生產或進口的化學物質向歐盟化學品管理署進行注冊。
REACH注冊分兩種:正式注冊和(后)預注冊。正式注冊需要制作正式注冊卷宗,包含物質的識別信息、理化數據、毒理學數據、生態毒理學數據等,是一項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工作,而(后)預注冊只需要向ECHA提交少量的信息,相比較正式注冊要簡單很多。所以企業可以先選擇預注冊享受一定的緩沖期,在緩沖期截止時再根據貿易情況確定是否要進行正式注冊。
因為REACH法規給出的預注冊期限是2008.6.1-2008.12.1,在這之后企業可以對照REACH法規中給出的后預注冊條件確定自己是否可以進行后預注冊。預注冊與后預注冊只是進行的時間不同,它們在REACH法規下的作用都是一樣的。
物品
物品由于可能含有REACH法規給出的高關注度物質(SVHC),所以要承擔符合性評估的義務,即歐盟境內或者被進口到歐盟市場的物品需要進行SVHC檢測,以確定物品中是否含有SVHC物質,根據檢測結果確定后續應對步驟。
如果物品中含有SVHC物質,且物質的年出口量超過1T,含量超過產品整體的0.1%時(兩個條件需同時滿足),產品符合通報的要求,則企業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
如果物品中含有意釋放性物質(如空氣清新劑、橡皮擦),且在物品中的量大于1噸/年,這部分物質也要承擔(預)注冊的義務。
REACH后預注冊
根據歐盟REACH法規的規定,分階段物質需要在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1日之間提交REACH預注冊(Pre-registration),如果企業錯過了預注冊,可根據法規要求辦理后預注冊(Late-Pre-registration)。
預注冊與后預注冊辦理的時間不同,但功能一樣,都是正式注冊的前期工作,可以讓企業獲得進入歐盟市場的臨時通行證,在正式注冊期限來臨之前享受緩沖期。
正式注冊緩沖期
1000噸/年+:2010.11.30緩沖期截止
100-1000噸/年:2013.5.31緩沖期截止
1-100噸/年:2018.5.31緩沖期截止
后預注冊條件
分階段物質;
2008.6.1-12.1期間沒有出口化學品到歐盟,或出口量小于1噸;
在后預注冊選擇的噸位范圍正式注冊截止期前1年完成;
在首次生產或出口6個月內完成。
分階段物質列入EINECS(歐洲現有化學物質名錄,目前共收錄了100106種化學物質)中的物質;
在REACH法規生效前15年內,在歐共體國家或在2004年5月及在1995年1月1日進入歐盟的國家內,已經制造但仍未被投入市場的物質;
列入NLP(NO-LONGER POLYMER)目錄的物質;
因此,不屬于上述定義的物質即為非分階段物質,也即新物質。